关于受理学士学位时效等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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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已经公布,为了学士学位受理工作顺利进行,对下列情况做统一说明:

一、20209月前毕业生,目前受理成人学士学位工作中,毕业年限设定为10年内。此受理条件属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特设条件。本次仍可申请。

二、20209月后毕业生,按毕业证签发日期一年内可申请两次,超出时限概不受理。

三、我院生物制药、药物制剂两专业毕业生成绩单含有英语(二)成绩,且自获得该课程成绩时间四年内,并满足主干课及论文成绩条件者,可直接申办学士学位。

四、往届我院自考毕业生,以三科专业课加试代替英语(二)课程者须满足《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各类外国语水平考试中任意一项条件。(各类外语考试通过的佐证材料应在有效期内),并满足主干课及论文成绩条件者,可申办学士学位。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抓紧时间申办,以免耽误时效。咨询电话:0431-85167920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