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学位申请通知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学士学位者应为吉林大学2013届(含2009年、2010、2011年、2012年报名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的2000年以来毕业的往届生)成人教育脱产、夜大、函授、远程及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者应符合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已通过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生物制药专业、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4、自考课程中有英语(二)成绩。(加试三门专业课代替英语(二)课程者不能申请学位)。 二、申报程序 1. 生物制药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学生到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申报。(办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理化楼B424室,火车站乘222路或轻轨可达)。 2. 本次申报者应为2009年、2010、2011年、2012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提供 “外语合格证书”合格证编号,否则我院不予受理。 自学考试学生申报时,要求持: a.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背后用圆珠笔标注姓名,并粘贴在“外语合格证书”的右上角) b.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外语合格证书 e.自考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到吉林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注:成绩单必须是省自考办出具的原件,毕业时省自考办发的毕业生登记表不能用于办理学位证,吉林省自考办地址:(长春市金川街85号)火车站乘80路公共汽车北方市场下车), 请预先将五门学位课成绩平均分计算出来,以备现场填表使用。 且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上的身份证号与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号相一致,如不一致请出示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自然升位除外)。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同时将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外语合格证书上报生命科学学院。 三、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8:00-11:00,13:00-15:00),逾期不再受理(学生本人如无法来长办理,可委托他人持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办理申请)。 授予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应严肃认真,保证质量,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继续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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